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9 10:10

 

南平市统计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南公开办【2012】10号)文件精神,报告我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南平”政府门户网站(www.np,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南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平市八一路439号;电话:8831242;传真:8855700)。
一、情况概述
我局认真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风行风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局办公室负责牵头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对统计信息公开内容作出相关说明。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以制度克服公开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干部任免、招考录用;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财务资金开支、物资管理;行政审批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都及时实施公开,以保证社会公众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健全预先审核制度。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信息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四是建立公众民主评议制度。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置了群众举报箱,公布了监督电话号码,以便公众对机关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此外,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根据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在南平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及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中公开了92条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自2008年以来累计公开349条信息,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将政务公开信息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定期报送市档案馆。我局拟公开的信息,各科室都进行保密审查,既保证政务信息的公开,又确保信息公开过程中不涉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2012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2012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在2012年没有接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方法手段不够创新、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就存在的不足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为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平市统计局
                                     2013年1月6日

 

附件: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2
34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2
34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总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