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普法类型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的 法律法规 | 普法方式 | 时间节点 | ||
南平市统计局 | 系统内部 学法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出台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1.通过宣传栏张贴统计法律知识单页; 2.通过局外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3.开展线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 全年 | ||
| 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出台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1.利用局外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线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2.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班; 3.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 | 全年并结合“9月20日、12月4日、12月8日”等重要时间节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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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7020210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