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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3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总结南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南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南平”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79号

电话:0599-8831242

传真:0599-8855700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npstjjbgs@tjj.np.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践行“统计为民”服务理念,贯彻《条例》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热点,全面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我局在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中公开了7条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历年累计565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7条,历年累计1946条。同时将公开信息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定期报送市档案馆。

(二)及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2023年,在本局官网及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上共收到并办结留言咨询信息41条,咨询内容多为各类统计数据信息的查询;在官网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条,历年累计受理51条,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均予以公开;全年妥善处理12345平台咨询件21件。我局在2023年没有接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做好统计信息发布

在本局网站上公布了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信息8条,历年累计132条;各类数据解读2条,历年累计143条,涵盖南平地区生产总值(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同时,主动公开了各项日常统计数据:及时发布《统计月报》11期,统计年鉴、摘要、公报各1期,及时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情况等重要信息。设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发布各类“五经普”信息114条。

(四)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在持续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局官方网站的管理,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专人负责每日读网,及时发布统计信息,答复网上留言咨询。进一步丰富统计相关知识栏目,及时将《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涉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法规、政策向社会公众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批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信息审核、采编和报送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保密的各项管理规范、制度和措施,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和不泄密。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内容、格式和时效性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梳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努力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100000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50000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3000003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000003
2.没有现诚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100000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化需求,还存在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不足。2024年,我局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增强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展发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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