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普法类型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 普法方式 | 时间节点 |
南平市统计局 | 系统内部学法活动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出台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 | 1.通过宣传栏张贴统计法律知识单页;2.通过局外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3.开展线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 全年适时开展 |
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出台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 | 1.利用局外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线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2.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委、政府和党校;3.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4.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宣传法律知识。 | 全年适时开展并结合9月20日、12月4日、12月8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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