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福建省统计条例》(下文简称为《条例》)宣传实效,让社会公众进一步知晓、贯彻《条例》,南平市统计局官网上线了“关于《福建省统计条例》知晓情况”的问卷调查,截止至2024年6月28日,共有数名网友参与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
1.您从事的职业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占比100%;企业单位占比0%;个体经营户占比0%;自由职业占比0%;在校学生占比0%;其他占比0%。
2.您所处的年龄阶段是?18岁以下占比0%;18-25岁占比0%;26-40岁占比40%;41-60岁占比60%;60岁以上占比0%。
3.您了解《条例》吗?了解占比100%;知道,但没深入了解占比0%;不知道占比0%。
4.《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机关,应当进行( )论证,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控制调查范围、频率和指标数量,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公布?科学性、可行性占比0%;必要性、可行性占比0%;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占比100%。
5.《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依据统计台账报送统计资料。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1年占比0%1;2年占比60%;3年占比40%。
6.《条例》第四条规定,地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 )的职权,不得将政府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统计调查占比56%;统计报告占比22%;统计监督占比22%;统计执法占比0%。
7.您更愿意通过哪种方式学习了解《条例》?趣味图解占比21%;视频讲解占比14%;专业人士分析解读占比21%;文字稿件学习占比14%;线上、线下开展相关培训占比29%。
8.为加大统计工作人员对《条例》的认识,您认为有关部门应该怎么做?【问答题】无。
综上所述,参与者对《条例》的规定内容较了解,并愿意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学习了解《条例》。南平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和科普力度,提高统计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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