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经历了1983年12月8日通过,1996年5月15日修正,2009年6月27日修订,2024年9月13日修正。”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林松副局长正在为全市统计系统人员讲解新修改《统计法》的发展历程。
近日,南平市统计局召开统计系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培训会。通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强化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统计法治基础。
培训会上,林松副局长解读了新修改《统计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统计的基本任务等方面,特别是详细阐述了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强调了此次《统计法》修改是修正而非修订,是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对《统计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同时,还分享了统计立法工作感悟,日常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统计工作的“红线”和“底线”意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按规定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认识到学好学深统计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精神实质,使统计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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